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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江蘇省沛縣中等專業(yè)學校公開招聘編制教師公告
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江蘇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沛縣中等專業(yè)學校結合工作需要,決定公開招聘編制教師13名?,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2023年江蘇省沛縣中等專業(yè)學校公開招聘編制教師公告、崗位信息在徐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hrss.xz.gov.cn)、沛縣人民政府網站公示公告欄目(http://www.px.gov.cn/xwzx/001007/subPage.html)、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微信公眾號(沛縣人社發(fā)布)上進行發(fā)布,具體的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招聘人數、招聘對象、資格條件等詳見《2023年江蘇省沛縣中等專業(yè)學校公開招聘編制教師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資格條件
應聘人員應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熱愛教育事業(yè),具備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必備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一) 應聘人員另須符合以下條件:
1.年齡條件
18周歲及以上、35周歲及以下(即1987年7月1日至2005年6月30日之間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的,年齡在18周歲及以上,40周歲及以下(即1982年7月1日至2005年6月30日之間出生)。
2.學歷學位條件
應聘人員須為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國(境)外學歷學位應聘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明。
3.具備《崗位表》中要求的資格條件。
資格條件中的“2023年畢業(yè)生”,指在2023年畢業(yè)并已取得《崗位表》中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且仍無工作單位的人員。其中,能夠提供《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原件)的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放寬至2023年8月31日;國(境)外同期畢業(yè)人員,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適當放寬,但須在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畢業(yè)生,若仍未落實工作單位〔須滿足以下條件:未與用人單位簽訂過勞動(聘用)合同或未存在過事實勞動關系,未曾以單位名義參加社會保險〕,其檔案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yè)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yè)生就業(yè)主管部門(畢業(yè)生就業(yè)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yè)服務機構的,以及國(境)外同期畢業(yè)且已完成學歷認證但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可應聘面向2023年畢業(yè)生崗位。
參加基層服務項目的人員,如參加服務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的,可應聘面向2023年畢業(yè)生崗位。
以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的人員,退役后1年內的,可應聘面向2023年畢業(yè)生崗位。
資格條件中“專業(yè)”條件按《江蘇省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參考目錄》設置并審核。專業(yè)條件中還包括部分未列入專業(yè)參考目錄,但有院校開設,并且有事業(yè)單位需要的專業(yè)。
4.本次公開招聘沒有戶籍限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應聘:
1.現役軍人或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非2023年畢業(yè)生;
2.《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3. 新《江蘇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據其后發(fā)布的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被聘用到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yè)單位,且在2023年8月31日前未滿三年的在編(在冊)人員。
4.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務期未滿的新錄用公務員,或有規(guī)定(含協(xié)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國家和省另有規(guī)定不得應聘到事業(yè)單位的人員。
5. 有《未成年人學校保護規(guī)定》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或上級政策要求不得從事教師職業(yè)的情形。
三、招聘流程
(一)網上報名
報名采用網絡方式進行。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通過網絡同步進行。
報名網址:http://58.218.171.3:8100。
報名、照片上傳時間:2023年6月7日09:00-6月12日17:00;
資格初審時間:2023年6月7日09:00-6月13日17:00;
應聘人員對資格初審異議的陳述申辯時間:2023年6月7日09:00-6月14日17:00;
資格初審異議的處理時間:2023年6月7日09:00-6月15日17:00;
繳費確認時間:2023年6月7日09:00-6月16日17:30。
(二)報名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應按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證件電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200KB以下,清晰可辨)。
除本公告另有說明,或國家、省另有規(guī)定,信息真實性以報名時的實際情況為準。
【特別提醒:應聘人員務必誠信報考,應按招聘崗位要求和報名系統(tǒng)提示,如實、準確、完整地填寫有關信息。應聘人員應確認本人完全符合相關崗位的資格條件,如對資格條件和崗位要求存在疑問,應及時進一步咨詢確認。如不符合資格條件仍然堅持報名的,由此產生的后果自行承擔。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各個環(huán)節(jié),如發(fā)現應聘人員報名時填報信息不實且影響報名審核結果的、弄虛作假騙取報考資格者,將隨時終止或取消考試聘用資格。對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處理?!?/p>
應聘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內,可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資格初審通過的應聘人員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繳納報名費用100元,通過初審并且完成照片上傳、繳費確認的人員,即報名成功。未按時繳費視為自動放棄。
2.網上報名和參加考試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居民二代身份證;資格初審通過后,不得更改報名信息;未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截止前可以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對應聘人員網上作出資格初審不合格決定時,告知應聘人員相關事實、理由和依據。應聘人員對資格初審結果如有異議,請及時向沛縣中等專業(yè)學校陳述申辯。
3.各崗位的開考比例詳見《崗位表》,報名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原則上相應核減招聘計劃,直至取消該崗位。對未達到開考比例的緊缺、急需崗位,經市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核準后,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降低開考比例或核減、取消招聘崗位的通知,將在公告發(fā)布網址上進行公布。報考崗位被取消的已繳費人員,可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或申請退還報名費用,補報名時間:2023年6月17日14:00—17:00。
4.應聘人員因個人信息填寫不完整、不準確導致資格初審未通過或未按時進行報名確認、上傳照片、繳納報名費用等導致報名不成功的,均視為報名無效,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責任。應聘人員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取消其考試及聘用資格。
四、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相關要求以及參加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另行通知。詳見沛縣人民政府網站公示公告欄目、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微信公眾號(沛縣人社發(fā)布)。
進入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未在規(guī)定時限內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資格復審須應聘人員本人到場,提供符合報考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
(1)有效期內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2)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在學信網上打印,網址為:http://www.chsi.com.cn);
2023年畢業(yè)生可先提供《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的原件、復印件和《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但須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和《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國(境)外學歷學位報考者另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明原件和復印件(2023年畢業(yè)生最遲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
(3)相應教師資格證書(應聘人員可暫緩提供相應教師資格證,聘用后三年內不能取得與報考崗位相應教師資格證的予以解聘)。
(4)《同意報考證明》
行政、事業(yè)單位在編人員須按照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委培、定向、聯辦的畢業(yè)生須提供委培、定向、聯辦單位和所就讀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5)《擇業(yè)期內未就業(yè)承諾書》《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
未落實工作單位的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報考2023年畢業(yè)生崗位的,須提供《擇業(yè)期內未就業(yè)承諾書》和《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若為網簽協(xié)議,須提供學校出具的空白協(xié)議證明)、檔案存放證明材料。
(6)其他與應聘崗位相關的證明材料。
以上材料復印件需單獨按序裝訂。
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信息與網上報名提供信息不一致且影響報名審核結果或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資格復審為不合格。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考試資格。
被取消考試資格的應聘人員如對資格復審有異議,可在1日內向沛縣中等專業(yè)學校陳述申辯。
五、考試
根據崗位資格復審合格人數,確定各崗位考試形式。
同一崗位資格復審合格人數超過34人時,考試形式為筆試加面試;同一崗位資格復審合格人數少于等于34人時,考試形式為面試。
(一)筆試
筆試主要考察專業(yè)知識,總分100分。筆試不指定復習用書。
筆試時間、地點:見筆試準考證,考點設在沛縣。
參加筆試的應聘人員,領取筆試準考證的時間另行通知,詳見沛縣人民政府網站公示公告欄目、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微信公眾號(沛縣人社發(fā)布)。
應聘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攜帶準考證和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原件參加筆試,遲到30分鐘不得入場。筆試為全程封閉考試,考試期間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筆試閱卷結束后,劃定筆試合格線,并從應聘各崗位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不超過招聘崗位計劃數1:5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名單(末位成績并列的,一并參加)。達不到該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員名單。
(二)面試
面試方法為模擬授課。封閉備課30分鐘后當場模擬授課15分鐘。
面試時間、地點及有關要求,另行通知,詳見沛縣人民政府網站公示公告欄目、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微信公眾號(沛縣人社發(fā)布)。
面試滿分100分,60分及以上合格。面試成績經考場監(jiān)督員審核后,當場書面告知應聘人員。
(三)成績計算
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不參加筆試的崗位總成績?yōu)槊嬖嚦煽儭?/p>
應聘人員總成績均采用百分制計算。筆試、面試和考試總成績保留兩位小數,尾數四舍五入。
六、體檢考察
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沛縣中等專業(yè)學校在考試成績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根據應聘人員的總成績,按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體檢人員名單(總成績并列的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試成績仍并列者,進行加試;加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體檢在二級及以上綜合醫(y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江蘇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體檢人員本人承擔。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參照我省公務員錄用體檢要求,屬于當場或者當日復查的體檢項目須當場或者當日提出申請,其他項目可以在收到體檢結果通知后2個工作日內申請復查一次。體檢組織單位對申請復查人員組織復查,體檢結果以復查結論為準。
因考察體檢不合格或應聘人員放棄考察體檢資格出現缺額時,從該崗位考試合格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一次性遞補(總成績并列的同上)。對應聘人員作出考察體檢不合格決定前,將告知應聘人員擬作出的決定及相關事實、理由和依據,及依法享有陳述和申辯的權利。沛縣中等專業(yè)學校對應聘人員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進行復核,對應聘人員作出不合格處理決定的,制作考察體檢不合格決定書,依法送達應聘人員。
七、公示
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從考試成績、考察體檢均合格的人員中集體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在公告發(fā)布網站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學歷、專業(yè)、畢業(yè)院校、招聘考試成績、排名等。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應聘人員如無正當理由放棄聘用資格的,在名單公示結束后的1年內取消其再次應聘沛縣中等專業(yè)學校教師的資格。
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jiān)督,期限為7個工作日。舉報者應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和聯系方式。公示期滿,符合聘用條件的,辦理聘用手續(xù);對反映問題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間及期滿后,均不進行遞補。
八、聘用
公示無異議的,由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聘用手續(xù)。擬聘用人員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辦理報到和有關手續(xù),與原單位簽有勞動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協(xié)議的,由本人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自行負責處理。因擬聘人員個人原因逾期未辦理相關手續(xù)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擬聘用人員與用人單位訂立3年(含試用期)聘用合同,按照政策規(guī)定約定試用期,嚴格按照聘用合同進行管理。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崗定級??己瞬缓细窕蚱赣煤笕陜炔荒苋〉门c報考崗位相應教師資格證的,將按規(guī)定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規(guī)解除聘用合同外,應聘人員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
九、考試聘用工作紀律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嚴把事業(yè)人員“進口”關。
應聘人員在報名、考試、體檢、考察過程中或聘用后查實存在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第二章的規(guī)定進行處理。
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第三章的規(guī)定進行處理。
十、其他事項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假借教師招聘考試命題組、考試教材編委會、管理部門授權等名義舉辦的有關公開招聘教師考試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本次招聘工作進度及崗位空缺情況請及時上網查詢,本次招聘只有招聘公告、擬聘人員名單、核減或取消崗位的通知在徐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沛縣人民政府網站公示公告欄目、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微信公眾號上同時發(fā)布,招聘工作其余的進度信息均只在沛縣人民政府網站公示公告欄目、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微信公眾號公布。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延誤的,應聘人員自主承擔相關責任。
本公告由江蘇省沛縣中等專業(yè)學校負責解釋。
沛縣中等專業(yè)學校咨詢電話:袁老師15852456266,張老師15252259121
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招聘咨詢電話:0516—68867373
沛縣中等專業(yè)學校監(jiān)察室監(jiān)督電話:0516—80366526
監(jiān)督舉報郵箱:591778719@qq.com
咨詢時間: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附件1:2023年江蘇省沛縣中等專業(yè)學校公開招聘編制教師崗位表.xlsx
附件2:江蘇省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參考目錄.doc
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江蘇省沛縣中等專業(yè)學校
2023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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